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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研修室座位申请与使用规定
2024/06/07     (点击: )

1. 图书馆研修室在春季学期为全校读者共享使用时段,秋季学期为考研读者专享实名使用时段。

2. 春季学期,严禁读者以任何形式占座,离馆前务必将个人物品全部带离,若滞留丢失,责任自负。

3. 实名使用申请时间一般在六月份,图书馆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及学院考研录取率将研修室座位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考研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表现进行分配。

4. 秋季学期,读者享有存放书本的特权,即在保证整洁的前提下按图书馆要求可将学习资料存放在个人座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禁止代他人保管学习资料等物品。禁止擅自转让座位给他人。禁止将未履行借阅手续的图书馆藏书置于本室内。

5. 读者需在考研结束后三天内将个人物品全部带离,滞留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

6.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7.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图书馆将收回座位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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