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本馆介绍>>规章制度>>正文
 
五、读者借阅权限管理办法
2024/06/07     (点击: )

1.读者借阅需使用本人有效校园卡。

2.冒用他人证件(捡来或窃取)借阅,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其证件,登记持证人身份,并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3.读者应妥善保管校园卡,如果丢失应马上办理借阅权限挂失手续。挂失后如找到原卡或重新办理了校园卡,需到图书馆办理解挂手续。

4.校内在籍读者离开学校(包括离职、留学、毕业、休学、退学等)须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办理读者信息注销,由图书馆核实确无欠书、违章等情况后,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确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 2015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电话:024-56865029  邮编: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