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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献借阅规则
2024/06/07     (点击: )

1.借阅数量和期限如下表。

读者类型

借阅量(册)

借期(天)

教职工

20

90

本科生

15

30

研究生、实验班学生

15

90

留学生、代培生

5

30

离退休职工

5

90

2.图书馆六个图书阅览室及各专架图书均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阅后不借请将图书归还原处;对选借的图书,读者应自行检查是否有圈划、污损等情况,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进行登记处理。

3.基藏库图书的借阅手续只能在总服务台处人工办理。

4.读者可对所借图书在应还期前10日内续借一次。续借的借期为从首次借阅到期之日起,续加一个借期。

5.读者可利用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平台及到馆自行办理图书续借、预约借书手续,预约图书到馆二日内,读者须到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超过二日,本次预约作废。

6.图书馆五楼东侧518室可以查阅报纸,报纸不外借,读者办理登记手续后可带出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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