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服务>>常见问题>>正文
 
12.如何续借图书?
2024/07/01     (点击: )

读者可对所借图书在应还期前10日内续借一次。续借的借期为从首次借阅到期之日起,续加一个借期。读者可利用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平台及图书馆一楼自助借还机自行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关闭窗口

Copyright@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 2015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电话:024-56865029  邮编: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