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
|
回答
|
1
|
进入图书馆需要证件吗?
|
进入图书馆需凭本人校园卡刷卡或刷脸进入,严禁借用他人证件或将证件借给他人进入图书馆。校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有关证明经允许登记后方可入馆。
|
2
|
馆藏目录系统是做什么用的?如何查询馆藏目录?
|
(1)馆藏目录系统常称为联机公共查询目录,英文名称是: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简称OPAC。读者通过OPAC,可以随时随地在线查找图书馆馆藏书刊信息。(2)使用方法:①在图书馆主页,点击“联机目录”查询馆藏;②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读者服务”进入“我的图书馆”查询馆藏;③到图书馆一楼自助服务区使用书目查询机查询馆藏。
|
3
|
非校园网用户可以使用图书馆的馆藏目录系统(OPAC)查询馆藏吗?
|
可以通过VPN有效账号登录后,访问馆藏目录。
|
4
|
图书馆提供无线WIFI和有线上网服务吗?无线WIFI初始密码是什么?如有需重置WiFi密码、账号无法登录等问题找哪个部门?
|
图书馆提供无线WIFI和有线上网服务,图书馆各楼层全覆盖无线WIFI,五楼东侧设有信息共享空间为读者提供有线上网服务。无线WIFI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十位。如需重置WiFi密码,或账号无法登录请到网络信息中心302办公室咨询。具体位置:致远楼(校俱乐部东侧)。
|
5
|
如何设置或修改“我的图书馆”密码?
|
“我的图书馆”已启用统一认证方式登录,通过扫描企业微信二维码或输入统一认证账号、密码即可。如忘记统一认证密码,可通过”企业微信”APP--校园应用--“统一认证密码重置”,按页面提示即可修改密码。
|
6
|
读者的图书借阅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
本科生的借阅册数是15册,借期30天;研究生和实验班的借阅册数是15册,借期90天;在职教职工的借阅册数是20册,借期90天;留学生、代培生、离退休职工的借阅册数是5册,借期30天。在距离应还期10日之内可续借一次。
|
7
|
各阅览室收藏哪些类目的图书?
|
第一阅览室(二楼东):石油、天然气工业(TE);机械、仪表工业(TH);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TP);化学工业(TQ);第二阅览室(二楼西):工业技术(T);一般工业技术(TB);矿业工程(TD);冶金工业(TF);金属学与金属工艺(TG);武器工业(TJ);能源与动力工程(TK);原子能技术(TL);电工技术(TM);电子技术、通信技术(TN);轻工业、手工业、生活服务业(TS);建筑科学(TU);水利工程(TV);第三阅览室(三楼东):文学(I);艺术(J);第四阅览室(三楼西):文化、科学、教育、体育(G);语言、文字(H);历史、地理(K);外文图书;第五阅览室(四楼东):自然科学总论(N);数理科学和化学(O);天文学、地球科学(P);生物科学(Q);医药、卫生(R);农业科学(S);交通运输(U);航空、航天(V);环境科学、安全科学(X);综合性图书(Z);第六阅览室(四楼西):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A);哲学、宗教(B);社会科学总论(C);政治、法律(D);军事(E);经济(F)。
|
8
|
如何找到所需图书?
|
(1)查询图书:通过图书馆一楼自助服务区的书目查询机、图书馆微信公众账号或图书馆网页的馆藏目录查询系统,检索到所需图书的详细馆藏信息,如:书名、索书号、馆藏地(图书阅览室)等;(2)找到图书:在相应阅览室,先找到索书号对应的架标所在书架,然后用索书号和书名结合,依据单面书架,图书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摆放顺序,找到所需图书;(3)如在找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阅览室老师。
|
9
|
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
为保证读者利益不受到侵害,图书馆明确规定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否则发生任何问题图书馆概不负责。
|
10
|
馆藏目录系统显示图书在馆,但是没有找到所需图书是什么原因?该怎么办?
|
首先,图书馆实行大流通服务,图书可能会被其他读者在馆阅读,因此有时会发现所需的图书不在原本的书架上。其次,每日归还的图书会暂时放置在图书馆一楼,工作人员会进行统一分拣,并运送到指定阅览室上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图书暂时不在应在的位置。此外,部分书籍可能放置在一楼新书坊、主题书架或二、三、四楼中厅南侧专题阅读空间。如果您在查找图书时遇到困难,可以前往图书馆总服务台或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反映问题,也可以在读者留言簿上留言,以便我们帮助您找到图书。
|
11
|
基藏库的图书可以外借吗?如何借阅?
|
基藏库收藏的图书只要“书刊状态”显示“可借”则可以借阅,借阅时请本人携带校园卡或手机易校园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20—11:45 下午1:30—4:45,联系电话:024-56865082。
|
12
|
如何续借图书?
|
读者可对所借图书在应还期前10日内续借一次。续借的借期为从首次借阅到期之日起,续加一个借期。读者可利用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平台及图书馆一楼自助借还机自行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
13
|
报纸在哪里查阅?
|
请到到图书馆五楼东侧518室查阅。
|
14
|
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还书日期或历史借阅记录?
|
可登录图书馆网站(http://lib.lnpu.edu.cn/)或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我的图书馆”查询。
|
15
|
图书超期了怎么办?
|
读者应按时归还图书。如所借书刊超期,需按每册每天0.1元缴纳滞纳金。超期滞纳金达10元时,将暂停读者的暂停借阅权限,读者需要到总服台将滞纳金处理后才能恢复借阅权限。
|
16
|
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在寒暑假期间,开学还书算超期吗?
|
读者所借图书,如应还期在寒暑假期间,系统自动将应还期更改为开学日并顺延5天。
|
17
|
图书遗失了怎么办?
|
读者遗失图书,可优先选择购买书名、著者、出版社、价格全部相同的图书赔偿,并交纳图书标识加工费4元,赔书后找到原书不予退赔。如果遗失图书购买不到时做赔款处理,赔款原则为:(1)1998年及以前出版的中文图书,按原价4倍赔偿;(2)1999年以后出版的中文图书,按原价2倍赔偿;(3)外文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4)工具书按原价5倍赔偿;(5)多卷书、连续出版物按总价赔偿;(6)期刊按全年价赔偿(7)赔款后找到原书不予退赔。
|
18
|
新书何时上架?
|
图书馆上新书的时间并不固定,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学校图书购置经费的拨放、招标采购的进度,以及书籍到货的具体状况等。因此,无法给出具体的上新时间。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网页及微信公众号的新书通报栏目,随时关注图书馆新书上架情况。
|
19
|
如何向图书馆推荐购买新书?
|
(1)通过图书馆网站(网址:http://lib.lnpu.edu.cn/),登陆“我的图书馆”荐购;(2)通过图书馆微信平台“我的图书馆”荐购;(3)电话荐购,联系电话:024-56865030;(4)邮箱荐购,荐购邮箱:lnshdxlib@163.com;(5)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521室)荐购。
|
20
|
如何访问、下载馆购电子资源?
|
(1)校园网环境内,通过访问图书馆网站首页(网址:http://lib.lnpu.edu.cn/)电子资源链接,即可访问、下载。
(2)校园网环境外,有三种途径:①通过VPN有效账号登录后,按照校园网环境内访问、下载馆购电子资源方法即可;②使用CARSI服务可访问部分电子资源;③部分资源提供手机版服务,可使用手机访问。
|
21
|
不熟悉各种数据库的检索方法,如何获得帮助?
|
每个数据库的介绍页中为读者提供了“使用帮助”功能。可电话咨询:024-56865023;可到图书馆五楼(535)当面咨询;可通过QQ群:696063051或397908837咨询。
|
22
|
如何申请使用研讨室?哪些人可以申请?
|
读者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工作日到图书馆读者服务二部办公室(五楼东侧518室)申请,联系电话:024-56865082。研讨室是为我校师生提供团队教育与学术活动的场所,研讨室用于学术研讨、小型会议、小组讨论、读书沙龙等活动,目前研讨室仅限于在职教职工和研究生可以申请使用。
|
23
|
如何申请实名使用研修室?申请的时间和分配办法是什么?
|
图书馆研修室在春季学期为全校读者共享使用时段,秋季学期为考研读者专享实名使用时段。实名使用申请时间一般在六月份,图书馆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及学院考研录取率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考研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表现进行分配。
|
24
|
实名使用研修室的读者应遵守哪些管理规定?若违反管理规定如何处理?
|
(1)读者在保证整洁的前提下可将本人学习资料存放在个人座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严禁将未履行借阅手续的图书馆藏书置于本室内,禁止代他人保管学习资料等物品,禁止存放食品饮料等非学习物品;(2)读者须需在考研结束后将个人物品全部带离,滞留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3)严禁擅自转让座位使用权;(4)若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图书馆将收回读者的座位使用权,并视情况通报学院处理。
|
25
|
图书馆是如何杜绝占座行为的?
|
杜绝占座行为需要图书馆和读者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图书馆现拥有4300余个座位,书桌上有书或物品但人不在座位上,可能是读者短时间占座或者临时外出,在目前图书馆空座位盈余较多的情况下,开馆期间实时巡查并界定是否长时间占座不具有可操作性。为避免占座现象的发生,图书馆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每天闭馆前由巡查工作人员统一清理个人私存物品,并对占座的读者进行批评教育。
|
26
|
图书馆为什么不能私存个人物品?
|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不允许在馆内随意私存个人物品,是图书馆出于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考量而做出得普遍性规定。若放任读者随意放置个人物品而不予以及时清理,久而久之会造成物品堆积越来越多,导致环境混乱、产生消防和卫生防疫安全隐患等诸多不良后果。未申请到研修室专用座位的考研读者请予以充分理解与配合,合理规划自身学习计划,每天将真正需要的图书资料带至图书馆,以共同维护图书馆和谐氛围。
|
27
|
私存物品或使用违禁物品被清理或查收后,该如何领取?图书馆可予以保存多长时间?
|
闭馆后被清理的私存物品,以及被没收代管的违禁充电使用设备,统一存放在图书馆103室,图书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于每天14:30--15:30进行实名登记发放。物品所有者需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及书面检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被清理的私存物品一周后仍未被认领,被没收代管的违禁充电使用设备一个月后仍未被认领,图书馆可将其作为无主物品予以处理。
|
28
|
图书馆对于读者在馆内吸烟、使用违禁充电设备、私存个人物品、携带食品饮料入馆等违禁行为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
(1)对首次违规者,予以实名登记、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2)对再次违规者,除予以实名登记、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外,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学院(或在图书馆做义工两周总计14小时,并考核合格);(3)对多次违规者,交学生处处理,并重新进行入馆教育学习,入馆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入馆。此外,对违禁充电使用设备予以没收代管一周后方可予以返还,对食品饮料责令带出图书馆或予以没收。
|
29
|
图书馆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吗?
|
图书馆总服务台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
30
|
图书馆提供文献查收查引、文献传递服务吗?
|
图书馆提供文献查收查引、文献传递服务。以上服务可电话咨询:024-56865023;可当面咨询:图书馆五楼(535);可QQ群咨询:696063051或397908837。
|
31
|
图书馆提供论文查重服务吗?
|
图书馆购买的笔杆网论文写作平台是一个基于大数据的写作与创新平台,该数据库提供论文查重功能。可通过图书馆主页登陆“笔杆网论文写作平台”使用。
|
32
|
如何向图书馆捐赠图书?
|
请您携带想要捐赠的图书到资源建设部(521室)办理。联系电话:024-56865030。
|